
存货暂估的基本观点: 暂估是指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审慎性的质量要求在详细的会计业务处置惩罚中一种与预计欠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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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暂估的基本观点
暂估的账务处置惩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1、 暂估入库
【案例】
借:原质料——A 1000
【剖析】
借:原质料——A -1000
根据划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在实际事情当中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无形中加大事情量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
注意: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某供应商 ) 1000
2、暂估回冲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某供应商) -1000
①红字冲回暂估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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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应付账款——某供应商 1170
②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置惩罚
借:原质料——A -1000
暂估也是指本月存货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
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要将这部门存货暂估入账形成暂估凭证。暂估业务简朴的可明白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
借:原质料——A 1000
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根据不含税价钱口径暂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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